本集主題
臺灣原住民族的政治地理位置,主要集中在臺灣本島東部、西部山區以及蘭嶼,這些地區被官方劃定為山地鄉或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俗稱「原鄉」
本集內容
政治上的原鄉:
山地鄉:
過去由各縣政府管轄,現多數已改制為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依據《地方制度法》增設,為地方自治團體,享有一定自治權。 目前有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台中市和平區、高雄市桃源區、那瑪夏區、茂林區等六個。
原住民族自治權的發展:
原住民族在政治上的自治權力,在過去受到限制,但近年來透過原住民族運動的爭取,逐漸恢復。
《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制定,確立了原住民族的權利,並強調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協商,推動民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