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主題
社區紛爭與法律-管委會與住戶間的常見衝突,以及規約不合理的限制
本集內容
住在社區,最怕什麼?不是鄰居冷漠,而是管委會和住戶之間的紛爭。
有人因為養寵物被投訴,有人因為出租房子受到限制,甚至還有社區規約要求房仲帶人看屋得先繳「看屋費」!這些規定,到底合不合理?法律真的支持嗎?
本集邀請 林勵律師,深入解析社區常見的衝突:管委會權力的邊界、不合理規約的效力、最新判例的啟示,以及住戶可以採取的救濟途徑。還會聊到「惡鄰條款」能不能真的趕人走,以及住戶和管委會如何在法律與生活之間找到平衡。
在「法律與我的距離」單元,則由 中央大學程儀同學 分享他對法律的觀察,提醒我們法律不只是條文,也與生活息息相關。
1. 在您處理的案件或觀察中,管委會與住戶最常見的衝突有哪些?
2. 我們來看看最近新聞中常見的「不合理規約」
3. 有些社區規約要求房仲或外人帶看房子要收「看屋費」,甚至禁止訪客進入,這樣的限制法律上可行嗎?
4. 法院曾判決規約連續開罰住戶三千元的條款無效,請問規約在法律上能有多大的效力?
5. 寵物常常是爭議焦點,社區規約真的可以禁止住戶養狗或養貓嗎?
6. 有案例顯示,社區禁止住戶將房屋出租給長照機構,最後被法院認定是違反公序良俗,這樣的判例告訴我們什麼?
7. 近期有新聞提到,管委會「拔管」成員的決議被法院判無效,請問社區規約的法律效力到底如何?它能不能凌駕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民法》?
8. 如果住戶覺得管委會濫用權力,或規約不合理,他們能透過哪些法律途徑來挑戰或救濟?
9. 管委會成員或主委如果做出違法行為,有可能需要負民事或刑事責任嗎?
10. 社區有時會以「惡鄰條款」為由,要求住戶搬走,法院通常怎麼看待這種爭議?
11. 管委會需要維護社區秩序,但住戶也要保障使用權,法律上如何拿捏兩者之間的平衡?最後,您會給社區住戶與管委會什麼建議?在訂定規約或解決紛爭時,如何降低衝突、避免走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