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主題
焦點話題單元~要進行法治教育-律師怎麼說,日前台北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為把回收的32元舊電鍋送給拾荒婦人!
本集內容
主題:法律中的情理法
●請教周律師,這起清潔隊員的暖心送回收電鍋事件,為什麼涉及到貪污?
●許多人都為清潔隊員抱不平,他是好心,難道一定要起訴嗎?法律不是有情理法層面嗎?為什麼不能免責?
●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周律師,怎麼看一審的判決?
●為什麼還要褫奪公權一年,被褫奪公權的人會影響到工作嗎?
●有人表示願意出資支持清潔隊員上訴,清潔隊員表示他不上訴,而且還是會繼續做好
事,請教周律師,上訴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嗎?
●因為貪污是重罪,有立委提出修法,貪汙金額在5萬元以下者不罰,這是好的做法嗎?
●避免因為行善而誤觸法律界限,請周律師給大家做正確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