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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咖會客室

受邀來賓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洪柏芳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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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六)

本集主題

避免指派合法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讓外籍專業人士或外籍移工「超職」恐觸法!

本集內容

《Labor 小劇場》 雇主聘僱外國人,不能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聘僱外籍移工及專業人員都只能讓外籍員工從事許可內工作,有聘僱外國人的雇主或事業單位都要特別注意,避免不慎違規而受罰! 《勞咖會客室》專訪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洪柏芳股長分享常聽到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卻讓他們從事跟勞動部核准工作許可內容不符的工作,例如外籍看護工被要求從事與被照顧人無關的打掃、照顧小孩、遛狗、到工廠或雇主經營的店面幫忙,主要原因在於民眾並不清楚外籍員工是以何種身份被許可工作。讓外籍專業人士或外籍移工「超職」工作有沒有觸法呢?什麼是「許可外工作」?雇主覺得「只是幫忙一下」或是「我是經理人,不可能看店在忙而不去幫忙處理」,可以嗎?移工他她自己願意幫忙啊!」OK嗎?雇主知情而沒有阻止也算是一種指派?如果雇主真的不知道呢? 也算是違法嗎?雇主聘僱外籍移工從事家庭看護工,怎樣才算家庭看護工的工作合理範圍? 《勞權情報站》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洪柏芳股長分享實務上常見雇主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概念及違法態樣,最後請您總結一下,提醒雇主朋友們,避免誤觸法律。如果外籍看護工受雇主指派,幫雇主家人或朋友處理私人事務,例如幫忙朋友家中打掃、或幫忙親友營業店家外出送物等,這些行為若與原聘僱目的無關,受益人(即家人或親友)也可能因「非法聘僱」或「容留非法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或第44條規定,而恐怕要面臨15萬至75萬元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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